医保科-医保业务管理制度 (试行)

 

 

成都易丰堂中西医诊所

医保业务管理制度 (试行)

 

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,保证我所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,根据省、市、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 

1、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医保(社保)卡、身份证及本人是否一致。

2、定期对复诊患者进行身份核对,并有记录。 

3、严格执行各项已公示的收费标准。 

4、社保卡由患者自行携带,不得交放诊所管理。 

5、建立会诊汇报制度,对符合转往上级医院收治的患者应及时转院。 

6、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、检查治疗的,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,并取消医保处方权。 

7、严禁串换药品、串换诊疗项目、串换病种、乱收费、分解收费等行为。 

8、严禁误导消费、开大处方、重复检查。 

9、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,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,实行梯度用药,合理药物配伍,不得滥用药物,不得开人情处方、开“搭车”药。 

10、参保病人应当执行诊所相关处方规定,一般急性病患者给药剂量不得超过3天,慢性病患者不得超过7天。 

11、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,准确、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。

12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。

 

二〇一六年六月颁布